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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项目各阶段工作要点

发布时间:2014-12-25浏览次数:0

在涉及工程项目时,有些单位对相关程序了解的不够清晰,现将修缮和新建工程主要流程总结如下:

一、修缮工程

1、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经费情况,规划项目,估算投资,向主管领导和部门提交报告并审批。

2、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,以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,在合同条款中要注明工程结算前须经审计;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自行确定施工单位,但在工程竣工结算前也须审计;未通过招标、未做标底测算的工程项目,不得与施工单位签订总价包死合同。

3、工程施工期间,相关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管理,包括工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、现场签证和洽商、材料认质认价等。

4、工程竣工验收后,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材料(工程审计提请单、工程结算书、施工合同、投标文件、招标文件、工程签证、洽商、图纸等),审计部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。

5、送审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%以上的,项目执行单位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常委会说明情况。

6、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,向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。
二、新建工程

1、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经费情况,规划项目,估算投资,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,向省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,获批后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,项目执行单位办理报批手续。

2、委托勘察、设计单位,对项目进行勘察、设计;审计部门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(500万元以内的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,由学校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,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;500万元以上工程的工程量清单,由审计处和工程管理单位分别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核对后,确定一家出具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报审。清单编制费在10万元以上的,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机构)。校园规划部门组织招标或比选,确定施工单位、设备供应商、监理单位,签订合同。

3、在施工过程中,监理单位协助校园规划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、进度、投资、安全的控制,对变更部分进行签证、洽商;1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,审计部门进行工程进度款审核,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单项出于成本效益考虑不进行进度款审核,完工后直接进行结算审计。

4、工程竣工验收后,项目执行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材料(工程结算书、施工合同、投标文件、招标文件、工程签证、洽商、图纸等),审计部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。估算审计费在10万元以上的,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造价咨询机构。

5、送审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%以上的,项目执行单位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常委会说明情况。

6、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,向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。